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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4 14:12:22 | 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总工会,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现将《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豫财购〔20215)转发你们,并就执行落实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平台账号注册开通

(一)采购人管理系统(http://cg.fupin832.com,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账号。所有预算单位无论有无食堂和农副产品采购需求,应当注册采购人管理系统账号,未注册单位可联系同级财政部门注册(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注册单位无需重复注册。

(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www.fupin832.com以下简称“832平台”)交易账号。有食堂及农副产品采购需求的预算单位,可登录管理系统自行开通“832平台”交易账号。

二、采购信息填报

(一)基本要求

各级预算单位应通过管理系统填报单位2021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信息,主要包括: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没有食堂及农副产品采购需求的单位可不填报预留比例,但应在填报信息时在备注栏注明“无食堂”(不可注明为“无饭堂”或其他文字,否则系统无法识别)。请务必于2021625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操作流程详见《地方预算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附件),如在系统操作及具体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400-1188-832

(二)预留比例

为落实国家相关采购要求,2021年度预留比例不低于年度食堂采购总金额的10%

三)外包或共用食堂情形

1.食堂外包。预算单位通过管理系统为采购执行主体开通“832平台”交易账号,有关采购金额纳入相关单位统计数据。

    2.多家单位共用食堂。请相关单位协商共同确定统一的预留比例,由食堂的管理单位或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相关预留比例信息,并在备注中注明共用食堂的其他单位名称,其余单位可不再填报预留比例信息,但应当报送单位信息并在备注栏注明“共用XX单位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一)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政策要求,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通过“832平台”在全国832个脱贫县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及时支付款项,年底前按时完成预留采购份额。未完成支付通过“832平台”以外其他渠道采购的,以及本级交易账号、所属单位管理账号与本级管理账号未建立关联关系的,不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各级总工会要鼓励、引导、动员全各级工会组织开展消费惠农活动,按照有关规定购买慰问品、发放职工福利时,在现有发放标准中可以安排一定比例通过“832平台”采购,以实物形式发放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采购过程中如发生产品质量、交易纠纷等问题,请及时反馈“832平台”运营方,统一按照“832平台”交易管理规则处理。

附件: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政府

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2. 地方预算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

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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