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促进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根据《卧龙区财政局关于采购人内控制度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卧龙区财政局开展了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是通过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政府采购、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的检查。通过对被检查对象单位所提交的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内控制度、对该项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检查。
二、检查情况
1、个别单位受部门编制限制,人员少,岗位设置不清晰,存在采购人、验收人“一肩挑”问题,岗位不分离现象明显等。
2、部分单位在内控制度中只重视前期采购工作,对于后期验收环节,对验收方式、验收标准和结果公开等方面没有做出明确和严格的要求。
三、意见和建议
此次检查工作总体效果良好,检查单位都建立了相对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明确了本单位政府采购专责部门,制定了内控管理制度,成立了采购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统筹政府采购具体业务。特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是采购人应成立政府采购小组,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设置采购办公室,没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指定采购牵头科室,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合同签订与验收等不相容岗位要分开设置。
二是加强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管理。成立验收小组,根据采购合同和报价文件等相关资料,对所采购货物、服务或工程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对于大型或复杂的采购项目,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办理验收,并进行验收公示。
卧龙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