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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智能辅助评审”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5-01-20 13:57:34 | 浏览次数: |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为持续深化清廉交易中心建设,打造“宛美交易 e路阳光”品牌,巩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成果,优化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依据《南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模板》,即日起,进场交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类项目将逐步推行“智能辅助评审”方式进行评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托《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需通过市场主体库同步企业基本信息,同步企业资质、业绩、财务和人员资格等信息。 二、自通知之日起,新注册用户(潜在投标人)直接登录平台市场主体库进行注册,潜在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录入上述信息;原已经注册市场主体,需重新登录平台市场主体库进行修改保存并提交审核。 市场主体库注册实行承诺制,填报信息无须中心人员审核,信息填写完成后可直接提交审核通过。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操作手册》请在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查阅。 平台主体库操作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拨打电话:400-998-0000进行咨询。 三、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公告时,将上述内容以具体条款的形式予以明确,提醒潜在投标人按照规定操作。 特此通知。
2025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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