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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三盲一随机”评审改革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0 09:08:43 | 浏览次数: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三盲一随机”评审改革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省直各部门,社会代理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行为,减少人为干扰因素,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现就开展政府采购“三盲一随机”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三盲一随机”评审制度,具体包含:技术文件匿名投标、评审专家盲抽、投标(响应)文件混序编排评审、评审席位标准化设置及随机分配机制,消除“熟人效应”与主观干预、倾向性打分等行为,遏制围标串标,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确保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双向匿名,代理机构与专家物理隔离,杜绝倾向性评审。 2.试点先行:选择部分区域试点,分层选取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首轮实践,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后逐步推广。 3.技术赋能:依托全省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集成智能合规校验功能,实现供应商盲投、专家盲抽、技术盲评、席位随机分配。 二、改革事项 全省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部署AI巡检引擎,通过大语言模型实时扫描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及身份标识信息,平台同步从全省统一专家库中盲抽确定评审专家,全程隐匿项目信息。运用区块链技术生成可溯源识别码,结合多重加密对投标(响应)文件随机乱序处理,确保盲评环境数据安全。推行“云席位+电子标签”模式,对全省评审场地实施物联网网格编码,通过大数据动态生成席位分配策略,支持远程评标、分散评标、协同评标等多种模式的无缝切换。通过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技术赋能实现我省政府采购项目“三盲一随机”评审改革目标。 (一)供应商“盲投” 采购文件应明确供应商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须分别编制、上传。将容易产生歧义、能明显区分投标供应商身份的内容放入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不得出现能够识别投标供应商身份信息的相关内容和标识。具体采购文件编制规范见附件一。 采购文件应明确投标(响应)文件中技术文件的格式和规范标准,统一页面大小和颜色,统一封面、封底和字体、行距、页边距、页眉、页脚等要求,不得出现采购文件统一要求以外的其他格式、标识及能够识别投标供应商身份的信息。 采购文件应在专门章节集中明确无效投标(响应)认定情形,将投标(响应)文件不按“三盲一随机”要求编制的,认定为无效投标(响应)。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响应)文件,避免因投标文件编制问题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响应)。 (二)评审专家“盲抽”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科学合理确定评审专家专业类别、人员数量等信息。评审专家一律通过全省统建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三)技术文件“盲评”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由系统接收并进行混序随机编排,生成无任何身份指向的随机编码,确保在评审阶段其身份不显现。评审专家基于匿名的技术文件内容,依据采购文件事先公布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独立评审。 (四)评审席位“随机”分配 参照《关于远程异地评审场所建设指导意见》的统一标准,建设独立评审席位,打造智能共享评审场所,实现席位标准化,编号全域化、分配智能化。严格执行“同标异地、同室异标”物理隔离,确保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三方互盲。重大敏感采购项目可进行省内异地或跨省合作,开展远程异地协作评审。 三、推进步骤 (一)试点阶段 1.以省本级、忻州市为试点,将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公开招标项目作为试点范围。试点单位应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组织供应商进行培训。 2.做好试点期间的系统保障工作,精准靶向处理试点期间存在的问题。 (二)总结评估 1.试点单位提交试运行报告,省财政厅组织试点单位对试点情况进行总结,根据试点情况安排下步推广计划。 2.基于试点经验,构建系统优化升级和“三盲一随机”评审改革优化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覆盖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政府采购项目分批次纳入“三盲一随机”评审范围,按照行业类别、行政区划逐步推广,最终实现全省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三盲一随机”评审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把政府采购“三盲一随机”评审的各项工作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协同推进。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三盲一随机”评审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为“三盲一随机”评审提供必要的场地支持和服务保障。各级采购单位要掌握“三盲一随机”评审政策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强化政策宣传,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项目“三盲一随机”评审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主动支持、配合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政府采购“三盲一随机”评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复制推广,持续拓展“三盲一随机”改革成果。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政府采购“三盲一随机”评审采购文件编制规范 2.政府采购“三盲一随机”评审投标(响应)文件编制规范  3.政府采购“三盲一随机”评审活动实施规范                                山西省财政厅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 政府采购“三盲一随机”评审 采购文件编制规范 采购人在编写采购文件时,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三盲一随机”评审相关规定: 1.采购文件应明确要求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商务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资质证明、业绩、人员技术力量等相关材料;技术文件应包括:项目技术方案、规格性能、偏离程度、交货或提供服务时间、服务方案等不显示投标供应商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  2.采购文件应明确要求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将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开制作,将能明显识别投标供应商身份的内容放入商务文件,商务文件注明为“明标”,技术文件注明为“暗标”。采购文件应统一技术文件的格式和规范,明确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得出现能识别投标供应商身份相关的词句、语言或任何标识、暗示。 3.采购文件应明确投标(响应)文件未按“三盲一随机”评审要求制作的相关处理情形。对无效投标认定情形,应集中在专门章节进行表述,做到表达清晰、含义明确。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4.采用“三盲一随机”评审的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发布的采购公告中,必须明确告知“三盲一随机”评审相关事项。 附件2 政府采购“三盲一随机”评审投标 (响应)文件编制规范 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三盲一随机”评审相关规定: 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将“明标”商务文件和“暗标”技术文件分别上传。其中,商务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资质证明、业绩、人员技术力量等相关材料;技术文件应包括:项目技术方案、规格性能、偏离程度、交货或提供服务时间、服务方案等不显示投标供应商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 2.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对需要显示投标供应商名称、标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文件。 3.投标(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技术文件应统一格式和规范,不得出现能够识别投标供应商身份相关的词句、语言或任何标识、暗示。 附件3 政府采购“三盲一随机”评审活动实施规范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下同)应严格落实“三盲一随机”评审要求,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1.评标委员会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分别对商务文件“明标”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技术文件“暗标”部分实行“盲评”。对技术文件未按照“暗标”要求制作的,依据采购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暗标”部分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需要澄清时,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线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须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3.符合性审查完成后,方可对技术文件进行“盲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评审,严禁改变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成交条件。 4.商务文件“明标”和技术文件“暗标”评审全部结束后,由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自动汇总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将供应商按照得分高低顺序排列。 (来源:山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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