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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净水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12 09:02:46 |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净水系统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NYZJJZ2017-20

1.3采购内容:净水系统一批(详见谈判文件);

1.4采购预算金额:35.5万元;

1.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1.6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版),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开具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投标人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名。

三、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恒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2、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的专项授权书;

6)同类项目业绩;

注:如果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版,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原件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两套存档(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招标项目采用投标人资格后审,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3.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5月16日下午15:00。

4.2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恒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6616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系  人:女士

     话:18625679369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恒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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